当前位置:法律咖>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

职务侵占罪量刑213条

法律咖 人气:5.82K
职务侵占罪量刑213条
职务侵占罪量刑213条是否可以?
你好,关于你询问用职务侵占罪量刑213条是否可以,该工程师犯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和侵占罪。按照刑法对假冒商标罪和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如下: 1.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所以,两宗罪可以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取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确定全部量刑的调节比例。不可以单一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