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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过户属于赠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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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经常双方因为财产协调不好而发生许多纠纷问题,一般可以交由法院来进行处理,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房屋的分割问题,一般来说会涉及到房屋过户给另一方的情况,这是后过户是什么意思,夫妻离婚房产过户属于赠于吗?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属于赠于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属于赠于吗?

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房产问题在离婚中属于比较重要的问题。离婚房产过户属于赠与吗?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

(1)当房产不属于共同夫妻财产时,拥有者将房产过户给对方的行为就属于赠与。

(2)当房产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此时就属于赠与拥有的那部分。

(3)当离婚时,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一方用钱购买另一方拥有或者全部拥有的部分,而过户的行为就不属于赠与。

因为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二、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进行分割?

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五种房产类型:

(1)用他人身份购房。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

(2)买二手房未过户。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3)受赠、继承未过户。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

(4)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会做出种种限制。

(5)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属于赠于吗?在这里本网的工作人员向大家解释就是夫妻离婚房产过户分为两种情况的,一种就是如果房子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话,那么房子过户给另一方就属于房屋赠与,如果说房屋是双方之间共同财产,那么就不属于赠与,这就是第二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