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情形中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如下: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一房二卖情形中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履行
法律咖
人气:1.34W
最近更新
- 1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卖房如何毁约?
- 2卖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3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写|二手房买卖纠纷如何避免
- 4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签订
- 5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 6二手房买卖如何迁入户口?|二手房屋买卖交易流程
- 7如何解除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 8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赔偿
- 9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一些情形
- 10房屋买卖如何继续履行
- 11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一些
- 12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 13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 14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
- 15在先的买房人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面对一房二卖
- 16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情况是无效的?
- 17把首套房卖了再买新房是二套房吗
- 18如何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买卖二手房
- 19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何写房屋买卖合同
- 20卖房子要交什么税 卖房卖房子要交什么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