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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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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只要是在法院起诉离婚了的话,一般都会请代理律师来帮忙辩护,有专业人胜诉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但在之前,肯定要与代理律师签订一份代理合同,那一般的合同的内容都是些什么呢,那就来了解一下离婚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离婚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一、离婚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代理费的数额,给付时间;

第二,案件代理期限,是一审终结还是包括二审的代理,是否包括执行阶段;

第三,代理的权限范围。

第四,合同双方是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本人。

第五,其他费用的承担

二、和律师的委托书一定是本人签字吗?

1、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不需要和律师签委托代理合同,而是需要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会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律师办理诉讼事宜,需要和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律师代为办理诉讼事宜,必须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不签不合法而且容易引起争议。

2.《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三、个人委托书只有签字是否生效,有没有法律依据?

个人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四、律师应什么名义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的合同标的额可按诉讼争议标的额、裁决标的额或执行标的额计算)、付款和结算方式、收费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第一是给付的费用有哪些、第二是代理的权限、第三是合同是与律师事务所签的,确定不是律师本人等等,对于起诉要关系着很多很多的问题,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了再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