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分包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为前提唯一要件的,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是包工不包料或者是包工包辅料的合同。
3、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法律特征
法律咖
人气:1.68W
最近更新
- 1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 2遗产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 3劳务分包的类型有哪些|劳务分包有哪几项
- 4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 5除斥期间包括哪些法律特征
- 6商业特许经营有哪些法律特征
- 7事实婚姻法律特征包括了哪些
- 8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怎么区分
- 9总承包工程合同项下的专业分包工程哪些属于违法分包?
- 10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法律规定
- 11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 12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 13商标权的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 1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法律法规
- 15包皮龟头炎特征有哪些
- 16法律有哪些特征?
- 17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 18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待改进的问题有哪些
- 19北京市医院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 20土木工程包括哪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