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法律咖
人气:9.3K
最近更新
- 12019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标准
-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的范围是什么?
- 3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 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优惠措施
- 5企业所得税清算|小微企业减半征收
- 6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减免
- 7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2022是如何规定的?
- 8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 9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 10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 11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
- 12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1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14小规模用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 15企业补税情况说明反省
- 16中小微企业所得税
- 17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 18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
- 19小微企业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 20小微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