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根据《公司法》第33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就意味着工商登记只是公示效力,未登记的并不是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法人的设立的区别
法律咖
人气:2.42W
最近更新
-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有哪些
- 2有限责任公司能否设立独立董事
- 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 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 5国企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
- 6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 7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有何区别?
- 8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 9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 10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什么
- 1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有哪些
- 1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 1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 1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吗
- 15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 16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方式是什么
- 17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 18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有什么区别
- 19军机处是谁设立的?为什么设立军机处
- 20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