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吗
法律咖
人气:3.31W
最近更新
- 1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 2要式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什么是要式合同
- 3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
- 4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 5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 6那么合同的形式是怎样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 7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 8行纪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 9保管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吗
- 10保管合同是不是有偿合同
- 11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不同有哪些
- 12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 13保证合同为要式合同民法典中有规定吗?
- 14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何不同
- 15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诉讼的管辖不同怎么办
- 16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 17志不同道不合的意思
- 18轨迹重合是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吗 轨迹重合是指相同时间相同地点吗
- 19仓储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 20什么是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