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显失公平的合同指什么
法律咖
人气:6.12K
最近更新
- 1显失公平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还有效吗
- 2公摊面积太多可以拒签合同吗?100平公摊27平合理吗
- 3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
- 4问显失公平的合同能否撤销要如何撤销
- 5撤销显失公平合同如何举证
- 6民法总则显失公平是什么意思?
- 7显失公平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 8能以显失公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吗
- 9阴阳合同指的是什么?
- 10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区别是什么
- 11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有什么区别
- 12构成显失公平的合同应当具备哪些要件
- 13合同显失公平的后果
- 14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如何行使?
- 15合同骑缝章是什么 合同骑缝章是指什么
- 16显失公平的借条怎么能撤销?
- 17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 18程序上的显失公平
- 19阴阳合同指的是什么
- 20显失公平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