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只有一套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居住,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二分之一产权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一物一权是物权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能否判决房屋各占二分之一呢
法律咖
人气:3.14W
最近更新
- 1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 2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吗
- 3一方不愿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 4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是否能分配到房产呢
- 5sin二分之一等于多少 sin二分之一等于多少呢
- 6债权人能否申请法院执行债务人的离婚判决呢
- 7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么
- 8二审维持一审原判的终审判决之后还能申请再审吗
- 9贷款房屋离婚时是否分割
- 10贷款买房离婚房子一定需要卖掉吗
- 11离婚案一审判决离婚二审会判决不离婚吗
- 12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子
- 13判决离婚时财产一定要分割吗
- 14离婚时小产权房屋能分割吗?夫妻贷款买车离婚了还用一起还吗
- 15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能判决下来?
- 16一审的判决还有效吗|一审判决离婚二审上诉
- 17判决离婚财产分割能同时吗
- 18起诉离婚一方有错判决多长时间能判下来
- 19能否主张离婚之前孩子抚养费呢
- 20离婚判决财产分割能否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