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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孩抚养权评判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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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抚养权的归属或责任的归结较少引起争议。只是在夫妻离婚时,基于法律规定的在达成离婚的合意或判决离婚时,必须对财产分割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并解决的情况下,夫妻间出于不同的考量,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出于亲情的考虑,希望能与孩子共同生活。但也不乏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以抚养权的让度为交换。

离婚小孩抚养权评判标准是什么

父母离婚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指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父母双方的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1.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情况下是要随母亲生活的,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几点特殊情况的,则剥夺母亲抚养权利,由父亲承担抚养权:

(1)目前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具有传染性疾病的情况下,可由父亲来获得抚养权。

(2)如果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且父亲要求获得抚养权的

(3)其他的一些原因,

2.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两周岁的子女有谁扶养的情况,只要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危害,法院是支持的。

3.关于三岁以上的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而且父母都想要孩子抚养权,则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之一的,可以酌情优先得到考虑:

(1)没有其他的子女,但是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

(2)一方已经不具备生育能力了或者放弃再要孩子的绝育手术的人。

(3)子女在跟其生活过程中,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了不利因素,另一方容易得到抚养权

4.如果父母双方都有能力照顾智子女,子女年龄是三岁以上的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由于父母双方照顾子女条件差不多基本一致,那么如果子女长期跟随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生活的,并且他们有意愿继续提供照顾,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一点可以作为随父母生活的选择的一个优先条件进行考虑。

5.如果子女已经超过了十周岁,那么孩子自己的想法要占有主要位置,进行优先考虑。

6.如果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且夫妻双方都想扶养子女,如果可以协商一致,可以轮流对子女进行抚养义务。

7.关于子女的抚养费用的决定,要根据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和负担的实力以及子女真实需要等条件进行决定。

8.关于抚养费用,可以一次性付给对方也可以分期分月的方式进行给付。

9.父母双方如果通过协议达成抚养方全额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在其拥有这样的抚养能力下,法院是予以同意,否则驳回。

10.对于父母双方其中有一方如果突然消失或者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可以拿他的财物进行折旧抵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父母都非常重视孩子的监护权问题,不惜一切代价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因为血肉之躯真的很难分开。每个人都希望参与到他们孩子的权利中。每一个成长时期。在争取监护权的过程中,提前了解离婚监护权的确定标准,其实可以帮助自己争取监护权。至少知道在哪里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