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
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该送达给谁
法律咖
人气:2.67W
最近更新
- 1怎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2信用卡安全码怎么保护 信用卡安全码的保护方法
- 3辟邪保平安的护身符
- 4离婚纠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是什么
- 5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遭遇家庭暴力时
- 6法院作出保护令有时间限制吗?
- 7哪种情形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8申请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用)
- 9法院作出保护令有时间限制吗
- 10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是什么
- 11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的措施有哪些
- 12如何申请|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 13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有多长
- 14人民法院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
- 15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有哪些
- 16保护自身安全 正确用电
- 17工伤认定应该送达给本人吗?
- 18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书面有困难怎么办
- 19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遭遇家庭暴力
- 20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