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问题,目前法律并无统一的规定,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如浙江省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加班工资争议的,劳动者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仲裁。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发生加班工资争议的,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加班工资的保护期限为两年。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及保护期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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