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伤残津贴是什么意思
法律咖
人气:2.35W
更多推荐
- 1取保候审用找律师吗
- 2贷款诈骗罪既遂量刑标准
- 3商洛公租房申请
- 4只买了交强险车子撞了能理赔
- 5异地居住证明在哪办理
- 6郑州车务段管辖范围
- 7婚前买房财产分割
- 8企业房屋租赁应缴纳
- 9龙泉何勋调岗
- 10企业纠纷管辖法院
- 11试用期员工陪产假吗
- 12北京市商业经济纠纷
- 13快要退休的劳动合同
- 14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 15修路损坏房屋怎么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