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的,并不一定是按原认定结果判的,主要看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交通事故复核过了,仍对部分判决不服,要怎么处理
法律咖
人气:2.7W
最近更新
- 1对遗嘱部分有效判决不服怎么办
- 2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不满怎么办
- 3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程序是什么
- 4怎么处理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
- 5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
- 6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怎么办
- 7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要如何处理
- 8交通事故早期处理要点
- 9对刑事判决不服该怎么处理
- 10交通事故复核认定不服起诉
- 11交通事故不服交警判决怎么办
- 12交通事故对责任认定不服该怎么处理
- 13复核申请书范本怎么写|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有哪些必要性
- 14原告对一审民事判决部分不服上诉状怎么写
- 15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 16不服交通诉讼判决怎么处理
- 17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处理
- 18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 19怎么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后
- 20对交警现场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