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从何时开始计算
法律咖
人气:1.45W
最近更新
- 1计划生育什么时候开始
- 2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 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抚养费应付到何时
- 4交通事故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 5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 6数九天气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 7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如何计算?
- 8道路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 92018春分如何养生 从生活中细节开始养生
- 102018被抚养人生活费怎样计算
- 11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 12被抚养费生活费计算方式
- 13安徽省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 14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起算时间
- 15交通事故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 16被抚养人生活费起算时间有什么要求
- 17被扶养人生活费从何时开始计算
- 18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 19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 20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