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脱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监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
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等。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罪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刑法》
第三百一十六条 脱逃罪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脱逃罪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脱逃罪是行为犯,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
脱逃罪是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逃离监禁处所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罪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是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罪犯以及被依法逮捕、关押的未决犯。
(2)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管理秩序。
(3)主观上出于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从监禁场所脱逃,或在押解途中脱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