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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告诉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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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告诉给谁?

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告诉给谁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告诉给刑事法院,意思就是需要受害人自己到法院起诉。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二、刑事自诉状的写法

以“刑事自诉状”作标题

基本情况

1、原告人:写明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原告不只一个人,应逐个按以上要求写明

2、被告人:内容同原告相同

请求事项

主要写明所控被告人行为罪名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如“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1、事实: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造成的犯罪后果。

2、理由部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侵害行为进行分析,指明犯罪的性质和罪名,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在正文结尾部分通常写“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罪。为此,依据××第×××、××条之规定,特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决。”

并署名具状人姓名和注明具状日期。

除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的案件都是直接到公安机关去报案的,但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严格的来说属于亲告罪,就是说受害人自己如果决定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的话,双方是可以和解的,和解之后犯罪嫌疑人就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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