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对骗取失业保险金的行为的处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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