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4] 。
环境污染罪工人最轻判多久
法律咖
人气:2.39W
最近更新
- 1环境污染包括 环境污染分为哪几类
- 2涉嫌污染环境罪会判多久?
- 3犯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多久
- 4环境污染如何认定呢|污染环境罪拘留几天
- 5构成污染环境罪从犯判多久
- 6怎么判|环境污染罪一般要判多久
- 7环境污染罪最低判多久
- 8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
- 9污染环境罪判刑一般判多久
- 10环境污染有哪些
- 11环境污染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拘留几天
- 12污染环境罪可以缓刑吗|什么是污染环境罪
- 13污染环境轻度要要判多久
- 14新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中严重污染环境罪的规定有哪些?
- 15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环境污染损失怎样评估
- 16涉嫌污染环境罪会判多久
- 17污染环境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
- 18污染环境罪要判多久时间?
- 19环境污染伤害精子质量
- 20电镀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