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盗窃罪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04月2日联合发布,2013年4月4日生效。
该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法律咖
人气:2.67W
最近更新
- 1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司法解释
- 2最高人民法院盗窃罪司法解释
- 3盗窃罪价格认定司法解释
- 4浙江省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 5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与适用法律有哪些
- 6心理学解释怕鬼
- 7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司法解释
- 8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 10单位犯盗窃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 11两高盗窃罪司法解释经济纠纷
- 12失窃与盗窃有什么区别
- 13盗窃罪司法解释2019
- 14两高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 15最高院盗窃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 16适用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管辖司法解释怎么理解
- 17掩耳盗铃的意思 掩耳盗铃的意思怎么解释
- 18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 19欺世盗名的故事、意思及成语解释
- 20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