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法的职权是不会受到其他任何的干扰的,不论是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还是个人意愿,行政监察机关都不会为之动摇。行政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所要坚持的就是实事求是,通过证据和深入的调查判断来利用行政监察法实现在法律以及纪律上的人人平等。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行政监察法的职权
法律咖
人气:3.09W
猜你喜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是什么
- 2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
- 3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行政处罚权吗?
- 4监察委监察法规定是怎么产生的?
- 5劳动行政监察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 6陕西环境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失效)
- 8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
- 9行政复议是一种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 10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
- 11行政监察的定义是什么
- 12行政监察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
- 13环境监察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 14监察法为监察委员会设立了相关的制度约束吗?
- 15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关于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工作中协调配合的暂行规定
最近更新
- 1行政检察监督范围
- 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 3劳动监察行政复议申请书
- 4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权受谁的干涉
- 5依职权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
- 6总监是什么职位
- 7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 8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 9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 10监察机关的权限有哪些
- 1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复议程序
- 12监察御史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 清朝监察御史是几品官
- 13对劳动监察行政复议申请书
- 14劳动监察行政强制措施
- 15宋代政治的制衡之道 分相权夺兵权且多重监察
- 16行政处罚|环境监察
- 17财政监察法律规定的手段是什么?
- 18环境监察行政处罚
- 19行政监察建议书使用范围
- 20有权对行政诉讼法监督的机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