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罚在诉讼期间是否可以执行
法律咖
人气:2.71W
最近更新
- 1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2行政罚款折抵罚金是否可以这样执行?
- 3邮政银行可以跨行转账吗
- 4行政处罚第三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适格原告
- 5计生行政处罚追诉期是否存在
- 6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处罚是否生效
- 7按此作息时间执行可养生
- 8行政处罚执行后可以上诉吗?
- 9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
- 10薇娅公司被行政处罚是怎么回事 薇娅公司为什么被行政处罚
- 11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如何执行
- 12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
- 13被执行人在异议执行期间可以中止执行案件吗
- 14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15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 16行政处罚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17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可以上诉吗
- 18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处罚停止执行吗
- 19税收强制执行可以行政诉讼吗|在法律上
- 20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