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以往的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在民法典中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记住这一规定,维护身为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规定小区电梯外墙广告收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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