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别管辖
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
1、一般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裁定管辖
是指根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
法律咖
人气:2.27W
最近更新
- 1应该如何确定早泄?
- 2诉前财产保全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 3工程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4步行健身的正确方式应该是什么 如何正确步行健身
- 5合同违约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 6有哪些法律依据|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 7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怎样的
- 8劳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9行政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
- 10装修合同诉讼如何确定管辖的法院?
- 11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12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13借款合同诉讼地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14疫情下的医院应该如何运转
- 15行政诉讼中被告应该如何确定
- 16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在内地涉外诉讼离婚
- 17如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18劳动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19债权债务管辖法院管辖地该如何确定?
- 20有关环境行政诉讼的管辖问题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