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先民后行”还是“先行后民”,要看哪一个诉讼的解决构成另一个诉讼的前提条件。审判实践中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先行政诉讼后民事诉讼、先民事诉讼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分别进行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四种方式,以解决两种争议的交织问题。
如何对待行政诉讼案件
法律咖
人气:5.97K
最近更新
- 1行政诉讼案如何确定被告
- 2对治安案件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 3医美行业投诉案件增长近14倍 市场该如何监管?
- 4对法院不执行判决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 5税务机关如何应对行政诉讼
- 6如何诉讼离婚?
- 7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 拆迁征地救济途径之征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8行政诉讼法的案由如何填写
- 9行政诉讼案件如何质证
- 10行政诉讼法院不立案要如何上诉
- 11行政诉讼如何网上立案
- 12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判决何时生效
- 13行政诉讼赔偿如何立案
- 14行政诉讼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是如何的
- 15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 16行政诉讼如何异地立案
- 17行政诉讼立案后要如何添加诉求
- 18公职律师如何应对行政诉讼
- 19行政诉讼应诉文件材料如何归档
- 20如何办理行政案件|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审理程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