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承担
法律咖
人气:2.35W
最近更新
- 1行政公益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 2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担规则浅析
- 3卫所制中的军户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 4行政诉讼中如何举证
- 5行政赔偿诉讼中谁负举证责任
- 6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 7军训承担任务是什么
- 8民事诉讼法中举证责任的承担人是谁?
- 9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 10法人代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 11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般由谁承担?
- 12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 13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 14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由谁来承担
- 15做伪证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16欠条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 17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 18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 19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主要由谁承担?
- 20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是怎样的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