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承担债务后不能追诉分公司。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如果分公司的资产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
总公司承担债务后能否追诉分公司
法律咖
人气:9.45K
最近更新
- 1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 2总公司是否应偿还分公司债务
- 3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吗
- 4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承担吗
- 5分公司的合同义务由总公司承担?
- 6怎样投诉移动公司?
- 7总公司债务能否执行分公司
- 8总公司签的合同能否起诉分公司
- 9控股公司能否承担子公司的债务
- 10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有限公司破产之后债务谁承担
- 11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吗?
- 12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否要承担债务
- 13分公司债务可否起诉总公司
- 14股东退出公司后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 15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
- 16分公司是否能代表总公司起诉
- 17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 代偿债务后不追偿怎么办
- 18公司变更后原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 19公司分立的条件申请和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何承担
- 20总公司能否就分公司的合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