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出让人自行送达的,应当由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盖章来证明债务人收到了通知。通过邮寄送达通知的,应当在快递单物品栏内注明债权转让通知,保留快递单副本,并在快递公司官网打印邮递记录,证明债权转让通知已经被签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如何有效证明债务人已收到债权转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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