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生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债权债务转让管辖怎么确定
法律咖
人气:1.3W
最近更新
- 1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 2债权转让后管辖规定
- 3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
- 4工程债务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 5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是如何确认的?
- 6债务纠纷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 7债权转让后约定管辖
- 8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和债务人如何区分
- 9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 10工程债务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 11公司的债权债务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 12债权债务转让确认书
- 13股权转让合同怎么确定管辖
- 14债权和债务有什么不同
- 15债权转让协议是否能改变原债权的管辖呢
- 16约定管辖后债权转让
- 17债权转让后约定管辖权
- 18债权转让公告的刊登报纸要求
- 19股权转让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 20债权转让需注意什么问题?|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