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征收房屋有什么补偿
法律咖
人气:1.44W
最近更新
-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中法律责任规定是什么?
- 2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包括什么?被征收人可获四个方面补偿
- 3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 4政府征收房屋有哪些补偿
- 5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是什么?
-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7建湖县房屋征收补偿费规定是什么?
- 8房屋漏水怎么修补
- 9哪些无证房屋可获得全额拆迁补偿
- 10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 11房屋征收时,补偿未达成一致,征收方可以先行拆房吗?
- 12高速公路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13征收房屋有什么补偿
- 14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
- 15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有多少
- 16房屋征收补偿有哪些项目
- 17法定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征收中
- 18房屋被征收有哪些补偿
- 19南宁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
- 20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