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的,居住权人享有相应权利。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产权人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法律咖
人气:1.63W
最近更新
- 1承租人能赶走同居人吗
- 2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吗
- 3广州共有产权房能有共同居住人吗 广州共有产权住房小区物业费定价怎么算
- 4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吗
- 5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屋一定享有使用权或居住权吗
- 6小产权房能办居住证么
- 7居住证新政策有规定必要本人到场才能办理居住证吗?
- 8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时会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吗
- 9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可以延期吗
- 10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辩护权包括哪些权利
- 11住居所指定权监护人有什么权力
- 12房子里别人有居住权可以卖吗
- 13居住权能够转让吗
- 14房屋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吗
- 15同住人死亡其配偶是否有居住权
- 16小产权房居住功能
- 17大产权和小产权区别?
- 18同住人是否有居住权
- 19房屋所有人怎么给其他人居住权
- 20脑瘫能走路吗?权威专家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