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自记载在登记机构的档案中就发生效力,而不是下发房产证之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屋的产权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何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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