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也即包括除了前三种情形以外的违背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在缔约过程中常表现为,一方当事人未尽到通知、协助、告知、照顾和保密等义务而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咖
人气:1.76W
最近更新
- 1缔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区别
- 2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认定
- 3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 4校方责任险赔偿标准报销多少 校方责任险是全报销吗
- 5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
- 6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 7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民法典的规定是什么?
- 8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 9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 10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 11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 12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 13保险除外责任约定是什么
- 14缔约过失案例的责任是什么?
- 15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 16无效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
- 17合同中如何认定缔约过失责任
- 18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19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如何区分
- 20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