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定立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关权利人赋予承认权,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断做出承认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绝而使合同无效,往往是有利于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促进交易的。因此,将这类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权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咖
人气:2.76W
最近更新
- 1合同效力待定有几种情形?
- 2合同效力待定有几种情形
- 3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包括哪些?
- 4施工合同纠纷法律效力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5效力特定合同有哪些情形?
- 6菱形的判定方法有哪些 菱形的判定方法是什么
- 7效力待定合同情况有哪些
- 8女人对待感情有哪些弱点
- 9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情况是无效的?
- 10什么样的合同称为无效合同
- 11效力待定合同有哪几种?|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 12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情形|什么是合同的效力
- 13技术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14效力待定合同几种情况有哪些
- 15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定情形
- 16哪种合同情形是合同效力待定
- 17效力待定合同该如何追认|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哪些
- 18效力待定合同的三种情形
- 19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效力待定追认是怎样的
- 20哪些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