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双方务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合同,否则依法应当不予用工;对急需的岗位,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并将协商过程中的相关证据予以保留。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资双方务必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律咖
人气:1.75W
最近更新
- 1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 2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 3哪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4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么
- 5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 6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
- 7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 8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双方都是公民吗?
- 9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如何区分
- 10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 11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 12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合理吗?
- 13劳务派遣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 14签劳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 15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注明工资
- 16工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 17劳动仲裁支持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 18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后公司可以辞退劳动者吗
- 19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性质是合理的吗?
- 20约定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