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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合同成立和生效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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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合同成立和生效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析:物权合同成立的要件是: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还未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其他法定情形。
生效的要件有:
意思表示真实;
具有相应的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