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公司如果仅用短信送达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的。公司还需要依法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如果公司未向员工出具离职证明的,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用短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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